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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教育部110年師鐸獎推薦事宜

主旨: 有關教育部110年師鐸獎推薦事宜,請依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」及說明事項辦理,並於110年3月31日前,將推薦表紙本資料函送本府憑辦初審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188328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案含本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學人員、教保員、助理教保員、運動教練、校長及園長參選(軍護人員統一由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推薦及彙辦),由本府辦理初審事宜。
三、 依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」第4點第1款第1目及第3目規定,各機關學校(園)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,於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以前,向所屬各主管機關(單位)提出推薦。
四、 推薦資料填報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 推薦表請繳交核章紙本及WORD電子檔(不須核章),各欄位請詳實填寫,並請務必留意字數限制(含空格、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),教育部線上填報系統無法暫存超過預設數3倍以上字數,且須符合字數限制才能上傳,為避免本府填報時,因字數過多導致填報資料不全或無法上傳檔案,請各校提交電子檔須符合字數限制,並請確認各欄位字數及資料完整性,以保障受薦人員權益。
(二) 推薦表中勿直接插入圖片或改變資料格式,受推薦人相關佐證資料與參考資料,紙本不須函送本府,惟請擇要掃描成pdf檔,每位受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,每個佐證資料檔案大小限於25mb以內,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。
(三) 請提供近半年「彩色大頭照」1張(檔案大小為800KB至4MB)及「與學生互動的照片」2張(橫式、直式各1張,檔案大小為3MB至8MB)之電子檔,檔案格式為JPG檔,以大圖片尤佳,上傳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、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,請提醒貴校受薦人員依照片使用途徑提供適當照片,並取得照片內其他人員之同意。
(四) 推薦表WORD電子檔、佐證資料PDF電子檔、「彩色大頭照」及「與學生互動的照片」JPG電子檔請於110年3月31日(星期三)前上傳至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xZ-2eNwApGOBfn5aW0_-5YCH8uudBfBu?usp=sharing,為響應環保,請勿送光碟。
(五) 有關受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,請於推薦時確實嚴格審查,如有不實或舛錯者,將依相關規定議處。
五、 隨文檢附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」及推薦表各1份,電子檔案下載路徑:良師興國網站/管理系統/其他/資料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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